校外實習相關資料

校外實習注意要項:

  • 參加校外實習資格
    • 全時實習:
      • 以大四學生為主,實習期間不須在校上課。
      • 實習前必修學分無須重補修,且歷年必選修總學分數加計校外實習學分需達畢業門檻。
      • 畢業門檻均通過:專業能力(證照)、外語能力、健康適能、 軟能力、資訊能力。
      • 參加實習企業座談會。
      • 學生提出申請: 校外實習教學申請表、履歷表、自傳(含生涯規劃)。 參加全時實習者須檢附:歷年成績單、各項畢業門檻證明文件。

       

    • 部分時實習:
      • 大三至大四學生均可申請:預先熟悉職場實況,體驗工作要求,確認自我性向,瞭解自我應加強學習的方向。
      • 參加實習企業座談會。
      • 學生提出申請: 校外實習教學申請表、履歷表、自傳(含生涯規劃)。

 

明新科技大學系級校外實習運作機制:

  • 實習前:
    • 進行實習前實習機構評估、填寫機構基本資料表、機構評估表。
    • 實習職缺公告、安排實習媒合及面試作業。
    • 校方與企業簽訂「校外實習教學合作書」,實習合約簽訂 (公司及校方用印):
      • 全時實習:合約範本見1-7-1-3 [明新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校外實習教學實施要點]  附件一。
      • 部分時實習:合約範本見1-7-2-1[明新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學生部份時校外實習教學實施要點]  附件一。
    • 回收簽章完成之家長同意具結書、境外生工作證。
    • 返校修課同意書簽核 (僅修習實習課程者免簽)。
    • 傳送校外實習資料表 (附件三)、合約書 (附件四)、實習機構名冊 (附件五)、保險名單 (附件六)、家 長同意具結書 (附件七)、機構基本資料表 (附件八)、機構評估表 (附件九)、個人實習計畫書 (附件十) 、返校修課同意書 (附件十二)、境外生工作證 (附件十四) 至課務組。 (實習學生須加保涵蓋實習期間的意外保險)
    • 召開校外實習課程規劃會議 (邀請實習機構參與)
    • 依據系所專業核心能力訂定實習課程訓練內容
    • 訂定學生個人實習計畫書 (系所及實習機構輔導教師簽章完成)。
    • 填寫會議記錄 (附件十三)
    • 辦理職前講習與訓練、填寫活動紀錄 (附件二十):安排實習前輔導課程/講座,建立正確職場觀念、增進職場適應能力。
    • 辦理實習行前說明會、填寫活動紀錄 (附件十一)
      • 製作實習手冊 (書面或電子檔),向學生說明實習機構之規模與運作情形、實習內容、是否提供實習薪資 (或獎助學金)、公差假規定、公共安全及儀器設備使用說明。
      • 實習課程評量方式、返校修課規定 (含日間部課程及日隨夜修加選)。
      • 諮商技職涯發展中心安排情緒 (壓力) 管理、性騷擾防治等諮商講座。
      • 提供實習合約書給實習生及實習學生家長知悉。
    • 進行專業核心能力實習前檢測。

 

  • 實習中
    • 進行實習輔導:LINE、FB、SKYPE、電話、EMAIL等通訊方式進行實習輔導 (含學習情形、適應狀況、報告撰寫指導)。
    • 進行實地訪視,填寫訪視紀錄 (附件十五):國內每學期2次、境外實習及暑期實習l次。
    • 學生實習期間不適應輔導
      • 瞭解原因、協助轉換不同單位或轉介至新實習機構。
      • 有心理諮商需求者,轉介諮商技職涯發展中心進行專業輔導。
      • 填寫學生轉換實習金業與終止校外實習申請表 (附件十六)
    • 學生實習期間爭議協商或緊急事故處理。
    • 校外實習中止後之處理
      • 填寫校外實習學生輔導紀錄表 (附件十七/無中止者免填)
      • 學生校外實習中止後之善後處理表 (附件十八/無中止者免填)
    • 召開系級實習委員會議,填寫會議紀錄 (附件十九)
    • 辦理校外實習返校座談會,填寫活動紀錄 (附件二十一)。
    • 排定下一學年/學期實習行前說明會日期傳送課務組
      • 第一學期:每年4月中旬
      • 第二學期:每年11月中旬
    • 實習學生繳交實習期中心得報告:
      • 全時實習: 1-7-1-4 [明新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校外實習教學績效考核規定] 附件一。
      • 部分時實習: 1-7-2-2 [明新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學生部分時校外實習教學績效考核規定] 附件一。

 

  • 實習後
    • 實習學生繳交實習期末報告:
      • 全時實習:1-7-1-4[明新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校外實習教學績效考核規定] 附件二。
      • 部分時實習:1-7-2-2 [明新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學生部分時校外實習教學績效考核規定] 附件二。
    • 實習企業至少一位督導員實習績效考核表,考核學生實習狀況:
      • 全時實習:1-7-1-4[明新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校外實習教學績效考核規定] 附件三。
      • 部分時實習:1-7-2-2[明新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學生部分時校外實習教學績效考核規定] 附件三。
    • 實習成績考核:依據各系108年2月提交之評分表進行成績考核作業。
    • 舉辦實習成果發表會 (實習心得) 報告/實習成果競賽
      • 評選當學年度實習學生五分之一 (四捨五入計算) 名額參加決賽。
      • 系網頁或系週會公開表揚決賽獲獎學生。
    • 實習機構實習效益評鑑表 (附件二十三) 填表作業。
    • 進行實習滿意度問卷調查:
      • 實習學生 (附件二十四)
      • 實習機構 (附件二十四 ~ 二十六)
      • 填表期限:每年8月15日前
      • 填表率須達80%
    • 專業核心能力實習後檢測

 

  • 課程結果回饋
    • 實習課程實施後評估與檢討
      • 實習滿意度問卷調查結果分析。
      • 專業核心能力成長檢測分析 (實習前、實習後檢測比較)
      • 召開會議進行當學年實習課程成效檢討,並將檢討報告送院審核,於每年9月底前送課務組。
    • 追縱實習生畢業後之就業流向。

 

 

相關文件請查閱「財務金融系法規」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