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明日之新投資王-全國高中職虛擬交易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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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單交易系統教學
賀!!明日之新投資王誕生
- 依據本競賽計畫,全國排名前十名得獎者須繳交競賽心得報告給主辦單位,並同意授權公告於網頁,始頒予獎金與獎狀,否則以棄權論。
- 請全國排名前十名得獎者,於2023/12/25前將心得寄至 lita@must.edu.tw。
- 獎金、禮物與獎狀,於2023/12/31後陸續寄出。
- 全國排名三十名得獎者獎狀,發送紙本獎狀,於2023/12/31先以掃描檔案,EMAIL寄出。
- 分校得獎者獎狀,以電子獎狀pdf檔,於2023/12/31以EMAIL寄出。
全國排名
排名 |
就讀學校 |
得獎同學 |
獎項 |
全國排名第1名 |
臺北市 國立師大附中 |
高翊凱 |
榮獲獎金5000元與獎狀 |
全國排名第2名 |
臺北市 市立松山家商 |
張庭瑜 |
榮獲獎金4000元與獎狀 |
全國排名第3名 |
臺北市 市立明倫高中 |
王婷蓁 |
榮獲獎金3000元與獎狀 |
全國排名第4名 |
雲林縣 國立土庫商工 |
張雅汶 |
榮獲禮券1000元與獎狀 |
全國排名第5名 |
高雄市 市立楠梓高中 |
王偉安 |
榮獲禮券1000元與獎狀 |
全國排名第6名 |
彰化縣 國立溪湖高中 |
施乃榕 |
榮獲禮券1000元與獎狀 |
全國排名第7名 |
苗栗縣 國立苗栗高商 |
徐筠喬 |
榮獲禮券1000元與獎狀 |
全國排名第8名 |
臺中市 市立臺中家商 |
陳琬筑 |
榮獲禮券1000元與獎狀 |
全國排名第9名 |
新竹縣 縣立湖口高中 |
陳秀玥 |
榮獲禮券1000元與獎狀 |
全國排名第10名 |
臺北市 市立松山家商 |
陳建達 |
榮獲禮券1000元與獎狀 |
全國排名第11名 |
雲林縣 國立虎尾農工 |
葉柏廷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12名 |
新竹市 國立新竹高商 |
朱庭葦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13名 |
高雄市 市立中山高中 |
劉采欣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14名 |
桃園市 市立中壢高商 |
陳贊恩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15名 |
苗栗縣 國立苗栗高商 |
張琦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16名 |
彰化縣 私立文興高中 |
蕭梓菱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17名 |
臺中市 市立臺中家商 |
梁鈞豪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18名 |
南投縣 國立仁愛高農 |
陳宣縉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19名 |
臺南市 市立南寧高中 |
甯彙秝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20名 |
新竹縣 國立關西高中 |
吳冠璇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21名 |
苗栗縣 縣立興華高中 |
李安家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22名 |
臺南市 國立臺南女中 |
陳玉真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23名 |
雲林縣 國立土庫商工 |
劉科進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24名 |
彰化縣 國立溪湖高中 |
陳冠宇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25名 |
苗栗縣 國立苗栗高商 |
吳芯瑩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26名 |
新竹縣 縣立湖口高中 |
詹凱全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27名 |
高雄市 市立中山高中 |
田佳周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28名 |
苗栗縣 國立苗栗高商 |
黃冠華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29名 |
新竹市 私立光復高中 |
施昱丞 |
榮獲獎狀 |
全國排名第30名 |
苗栗縣 國立苗栗高商 |
吳雨軒 |
榮獲獎狀 |
分校排名
學校名稱 |
分校獎勵
名額 |
得獎同學 |
新竹市 國立新竹高商 |
9 |
分校排名第1名 田浩宇
分校排名第2名 邱浩維
分校排名第3名 劉心慈
分校排名第4名 劉碩恩
分校排名第5名 彭怡欣
分校排名第6名 陳泓至
分校排名第7名 葉穎臻
分校排名第8名 葉宇珊
分校排名第9名 陳宥璇 |
新竹市 私立光復高中 |
8 |
分校排名第1名 張之又
分校排名第2名 葉宗翰
分校排名第3名 施欣妤
分校排名第4名 劉炫辰
分校排名第5名 唐培恩
分校排名第6名 馮政凱
分校排名第7名 翁豪遠
分校排名第8名 張心俞 |
苗栗縣 國立苗栗高商 |
5 |
分校排名第1名 劉宇祥
分校排名第2名 李晏庭
分校排名第3名 陳郁雯
分校排名第4名 葉宇青
分校排名第5名 黃珮喬 |
新竹縣 縣立湖口高中 |
3 |
分校排名第1名 黃志希
分校排名第2名 余芷萱
分校排名第3名 鍾邵曄 |
桃園市 桃園市治平高中 |
3 |
分校排名第1名 從缺
分校排名第2名 從缺
分校排名第3名 從缺 |
雲林縣 國立土庫商工 |
2 |
分校排名第1名 王姿婷
分校排名第2名 李雄寶 |
臺北市 臺北市幼華高中 |
2 |
分校排名第1名 周辰霖
分校排名第2名 王昶傑 |
臺中市 市立臺中家商 |
2 |
分校排名第1名 張寶今
分校排名第2名 王維翊 |
臺中市 私立嶺東高中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張沁嵐 |
新竹縣 國立關西高中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林彧丞 |
南投縣 國立暨大附中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巫昱錞 |
臺中市 私立明道高中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劉欣旻 |
高雄市 市立中山高中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廖苴善 |
彰化縣 國立溪湖高中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陳心怡 |
彰化縣 國立彰化高商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葉千瑀 |
南投縣 國立仁愛高農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吳秉原 |
新竹市 私立曙光女中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黃煒甯 |
臺南市 市立南寧高中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林家慧 |
臺北市 市立松山家商 |
1 |
分校排名第1名 張詩妤 |
推廣獎勵公告:
- 指導老師指導學生人數最多前三位老師:
- 新竹市 新竹高商 王惟聰老師 5,000元奬勵金
- 桃園市 治平高中 鍾佳齡老師 4,000元奬勵金
- 新竹縣 立湖口高中 張美惠老師 3,000元奬勵金
- 指導老師最佳績效獎:
- 第一名 臺北市 國立師大附中 盧裕鵬老師 3,000元
- 第二名 臺北市 市立松山家商 陳蓉瑩老師 2,000元
- 第三名 臺北市 市立明倫高中 王登元老師 1,000元
競賽主旨/目的
台灣年輕世代面臨低薪資及不完備的退休制度,學習投資理財已經成為重要的全民共識。
本計畫擬辦理證券投資虛擬交易全國性競賽,廣邀全國各高中職學生參賽,期望透過競賽的過程,培養學生具備正確之投資理財觀念,並激發高中職學生之投資興趣及熱誠。
參與本競賽的同學,將發給參賽證明電子檔案。
報名資格
廣邀全國各高中職學生參加
競賽活動期間:
報名期間: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試玩期間: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部位建立期間: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部位建立期不進行違規懲處);
正式競賽期間: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24日。
競賽計畫與規則請見2023明日之新投資王--全國高中職虛擬交易競賽計畫。
比賽重要訊息將公布於此網頁。
請想要報名參賽的同學,依據學校所在位置,點選下方表格中我要報名,進入報名系統填寫基本資料。
報名步驟如下:
- 1. 報名電子信箱,限制使用 edu.tw 之EMAIL。
- 2.報名表提交後,請至報名電子信箱收信,連結「確認表單」,填寫確認資料。
(報名表提交後,應該會很快(一分鐘左右)會收到「確認表單」的EMAIL,如果沒有收到「確認表單」,很可能是填錯EMAIL,請重填報名表。)
- 3. 填寫「確認表單」後,經審核後,將虛擬交易帳號與密碼郵寄至報名電子信箱。
審核完成,將寄送帳戶密碼至報名的電子信箱 (若一直未收到回覆信件者,請至垃圾信箱找看看)。
本競賽限定報名者需提供學術網域(edu.tw)之電子信箱,說明如下:
2023明日之新投資王報名統計公告
投資標的及投資組合規定如下:
投資種類(標的):上市股票、上櫃股票
原始投資金額:NT$ 10,000,000
投資組合規定
(1) 選擇『5檔』以上之台灣上市或上櫃股票,不得融資融券;每日總持有檔數必須維持在此規定範圍內,違反每項規定扣減1%報酬率,計算『總報酬率』。部位建立期 (競賽期間前五日) 不進行此違規懲處;部位建立期間結束後,每日盤後檢查持有檔數,並進行違規懲處。
(2) 試玩期間最後一日收盤後,將重設競賽,所有持股歸零,投資金額恢復為原始投資金額。請於正式競賽期間開始日,重新建立持股部位。
(3) 股票交易均計算『交易成本』:買進手續費0.1425%,賣出手續費0.1425%,賣出另計交易稅0.30%。
(4) 可進行當日沖銷交易,交易成本仍按照上述方式計算。
(5) 競賽排名以『總報酬率』排序。
競賽規定/注意事項
1.建立投資組合:參賽者應分散投資,選擇『5檔』以上分散在上市或上櫃之股票。違反規定者,每日進行懲處:
(1)每日追蹤『投資種類 (標的)』有無符合規定。違反規定者,扣分方式如下:違反規定者,扣分方式為:「當日總報酬率」減1%。範例:若『總報酬率』為12%,違反一次規定,結算後之『總報酬率』為11%。
(2)上述規定於每日收盤後檢查,僅以實際持股計算,掛單部位不予計算。
(3)每日追蹤盤後『檔數』,違反規定者,每日進行懲處,扣分原則同上。
2.競賽正式開始前五天為建立持股部位時期,不適用持股五檔以上規則。建立持股部位時期後第一營業日開始啟動違規懲處程序。
3.試玩期間為提供參賽者熟悉虛擬交易所之操作及競賽規則,參賽者在領取帳號及密碼後,即可登入系統試玩,且試玩期間將依據競賽規則進行違規懲處,但所有損益於試玩期間最後一日收盤後即歸零,重設競賽。
4.每日追蹤當日下單上限筆數200筆,違規者「當日總報酬率」減1%。
5.每位參賽者,僅能申請一組交易帳號。若故意重複報名參賽,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6.參賽者應自行交易,不可委託他人代為操作交易。
7.違反規則,情節嚴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8.經查參賽者於正式競賽期間曾進行交易,主辦單位始發給參賽證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
1.明新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當您參加本項競賽,填寫個人資料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
2.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
(1)本校因執行本次虛擬交易競賽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本表單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聯絡方式、就讀學校、年級、e-mail。
(3)本校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地區為臺灣地區使用期間為即日起5年內,利用之方式為書面、電子、網際網路或其它適當方式。
3.個人資料之使用方式:
(1)本表單依據本校【個人資料隱私權宣告與說明】,且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您可要求本校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或是要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但若為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拒絕之。
4.個人資料之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校【個人資料隱私權宣告與說明】之保護及規範。倘若發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5.同意書之效力:
(1)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並將修訂後之規範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直接與本校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繫。否 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之增訂或修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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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準據法與管轄法院: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同意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