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明日之新投資王-全國高中職虛擬交易競賽
交易競賽平台網址:http://must.vexch.game.tw。 (若上述網址無法登入,請改用此網址)
下單交易系統教學
競賽主旨/目的
台灣年輕世代面臨低薪資及不完備的退休制度,學習投資理財已經成為重要的全民共識。
本計畫擬辦理證券投資虛擬交易全國性競賽,廣邀全國各高中職學生參賽,期望透過競賽的過程,培養學生具備正確之投資理財觀念,並激發高中職學生之投資興趣及熱誠。
參與本競賽的同學,將發給參賽證明電子檔案。
報名資格
廣邀全國各高中職學生參加
競賽活動期間:
報名期間: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18日;
試玩期間: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18日;
部位建立期間: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部位建立期不進行違規懲處);
正式競賽期間: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15日。
競賽計畫與規則請見2024明日之新投資王--全國高中職虛擬交易競賽計畫。
比賽重要訊息將公布於此網頁。
請想要報名參賽的同學,依據學校所在位置,點選下方表格中我要報名,進入報名系統填寫基本資料。
報名步驟如下:
- 1. 報名電子信箱,限制使用 edu.tw 之EMAIL。
- 2. 報名表提交後,請至報名電子信箱收信,讀取驗證碼。
(報名表提交後,如果沒有收到「驗證碼」,請至垃圾信箱找看看,也很可能是填錯EMAIL,請重整報名網頁、重填報名表。)
- 3. 請回原報名網頁,填寫「驗證碼後四個數字」,經審核後,將虛擬交易帳號與密碼郵寄至報名電子信箱。
本競賽限定報名者需提供學術網域 (edu.tw) 之電子信箱,說明如下:
2024明日之新投資王報名統計公告:
投資標的及投資組合規定如下:
投資種類(標的):上市股票、上櫃股票
原始投資金額:NT$ 10,000,000
投資組合規定
(1) 選擇『5檔』以上之台灣上市或上櫃股票,不得融資融券;每日總持有檔數必須維持在此規定範圍內,違反每項規定扣減1%報酬率,計算『總報酬率』。部位建立期 (競賽期間前五日) 不進行此違規懲處;部位建立期間結束後,每日盤後檢查持有檔數,並進行違規懲處。
(2) 試玩期間最後一日收盤後,將重設競賽,所有持股歸零,投資金額恢復為原始投資金額。請於正式競賽期間開始日,重新建立持股部位。
(3) 股票交易均計算『交易成本』:買進手續費0.1425%,賣出手續費0.1425%,賣出另計交易稅0.30%。
(4) 可進行當日沖銷交易,交易成本仍按照上述方式計算。
(5) 競賽排名以『總報酬率』排序。
競賽規定/注意事項
1. 建立投資組合:參賽者應分散投資,選擇『5檔』以上分散在上市或上櫃之股票。違反規定者,每日進行懲處:
(1) 每日追蹤『投資種類 (標的)』有無符合規定。違反規定者,扣分方式如下:違反規定者,扣分方式為:「當日總報酬率」減1%。範例:若『總報酬率』為12%,違反一次規定,結算後之『總報酬率』為11%。
(2) 上述規定於每日收盤後檢查,僅以實際持股計算,掛單部位不予計算。
(3) 每日追蹤盤後『檔數』,違反規定者,每日進行懲處,扣分原則同上。
2. 競賽正式開始前五天為建立持股部位時期,不適用持股五檔以上規則。建立持股部位時期後第一營業日開始啟動違規懲處程序。
3. 試玩期間為提供參賽者熟悉虛擬交易所之操作及競賽規則,參賽者在領取帳號及密碼後,即可登入系統試玩,且試玩期間將依據競賽規則進行違規懲處,但所有損益於試玩期間最後一日收盤後即歸零,重設競賽。
4. 每日追蹤當日下單上限筆數200筆,違規者「當日總報酬率」減1%。
5. 每位參賽者,僅能申請一組交易帳號。若故意重複報名參賽,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6. 參賽者應自行交易,不可委託他人代為操作交易。
7. 違反規則,情節嚴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8. 經查參賽者於正式競賽期間曾進行交易,主辦單位始發給參賽證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
1. 明新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當您參加本項競賽,填寫個人資料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
2. 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
(1) 本校因執行本次虛擬交易競賽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 本活動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聯絡方式、就讀學校、年級、e-mail。
(3) 本校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地區為臺灣地區使用期間為即日起5年內,利用之方式為書面、電子、網際網路或其它適當方式。
3. 個人資料之使用方式:
(1) 本活動依據本校【個人資料隱私權宣告與說明】,且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 您可要求本校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或是要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但若為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拒絕之。
4. 個人資料之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校【個人資料隱私權宣告與說明】之保護及規範。倘若發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5. 同意書之效力:
(1) 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並將修訂後之規範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直接與本校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繫。否 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之增訂或修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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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同意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