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結果公告

2025/02/21

*請於領取「修畢教師職前證明書」時,一併領取檢測通過證書。

*未獲通過者請務必於幼兒園教學實習(二)課程內與通過者請益、參與相關研習,再次檢測並通過,以確認達成此教學實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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