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113學年度教育實習請假說明

2024/08/01

 

實習生在實習期間請假除須告知機構外,還須於「實習學生每月請假統計表」紀錄,並於每次返校前請實習輔導老師及園主任/園長簽名,用意是確定實習機構知道實習生的請假情形,且交回後中心也能了解實習生的實習出席狀況,並核發每月實習津貼。

 

  • 實習學生「每月」請假統計表是以「月」為單位繳交,每次返校須繳回前一個月的統計表,例如:9月13日返校須繳交8月份請假統計表,以次類推。返校請假者,可先將正本掃描至中心E-Mail(註明:教育實習學生OOO+O月請假統計表),並於次月繳交正本。
  • 公假包含:每月返校或由教育實習機構推派參加外部會議或研習等相關公務。
  • 實習學生「每月」請假統計表已上傳至師培中心網頁(上方選單>教育實習>下載專區),表單內需自行修改的地方已使用黃色底標註,請仔細閱讀表單下方的小字。
  • 實習學生實習期間請假日數統計紀錄表是於最後一次返校繳交,這張紀錄表須記錄這半年教育實習的所有請假時數(8月至1月)。

 

以上說明,請實習生們仔細閱讀此訊息,若有疑問可直接電洽師培中心(03-5593142分機6956或6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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