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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申請流程

 註:本流程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本系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內容而列,相關規定請依最新辦法為主。各項表格系所別請填「資訊管理系碩士班」。

 

【指導教授確認】

  •        明:本系研究生須於入學第一學年一月底前擇定論文指導教授,並填寫「碩士論文指導教授確認申請表」繳交至系辦。
  • 檢附文件:碩士論文指導教授確認申請表1
  • 參考辦法:本系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

 

【計畫書審查及論文原創性比對】

  •        明:本系研究生須於學位考試排定日期至少三個月前繳交「論文計畫書審查表」及「論文原創性相似度比對暨專業度符合檢核表」至系辦。
  • 檢附文件:碩士論文計畫書審查表2(指導教授外至少兩名相關領域委員進行書審)、論文原創性比對暨專業符合檢核表 1(須附校方提供之比對工具檢測報告電子檔及紙本)
  • 參考辦法:本系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

 

【學位考試申請】

  • 申請期限:
  • 學位考試

    申請時間

    6/1~8/31

    9/1~11/30

    12/1~2/28

    3/1~5/31

    學位證書

    領證時間

    10/15

    1/31

    4/15

    畢業典禮當日~7/31

 

 

 

 

  •        明:「論文計畫書審查表」及「論文原創性相似度比對暨專業度符合檢核表」須經本系「論文學術審查委員會」決議通過,使得提學位考試申請,並於學位考試排定日期三週前備妥「下方所需文件」,即完成學位考試申請程序。
  • 檢附文件: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1碩士論文口試申請表1歷年成績表1(逕向註冊組申請)碩士學位考試申請學分核對表1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修課證明
  • 參考辦法: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本校學生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本系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碩士班申請學位考試暨畢業證書領取時間表。

 

【學位考試】

  • 說  明:試前,備妥「下方所需文件」並向系辦領取「考試委員聘書、領據」;試後,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考試評分表、考試成績總表」繳交系辦,統一呈送系主任。
  • 檢附文件:碩士學位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1碩士學位考試成績總表1碩士學位考試評分表3 (含指導教授,依口試委員人數繳交份數)
  • 參考辦法: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本系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

 

【碩士論文格式】

  • 參考文件:論文封面顏色規定、論文格式、論文編排樣式、論文繳交流程。
  • 來  源:教務處註冊組公告之碩士論文格式、圖書館碩士論文系統。

 

【論文精、平裝本準備數量建議】

  • 考試委員:平裝本一冊 (此為建議請與委員確認)
  • 指導教授:精裝本一冊 (此為建議請與教授確認)
  • 系     內:精裝本一冊 (系內規定)
  • 圖    館:精裝及平裝各一冊 (校內規定)

 

【離校手續】

  • 系  內:與指導教授完成財產點交,繳交論文精裝本1研究生著作光碟1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1(電子檔)
  • 檢附文件:二吋脫帽碩士照學生證印章碩士班畢業離校手續單1國家圖書館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一式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