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學位申請流程
註:本流程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本系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內容而列,相關規定請依最新辦法為主。各項表格系所別請填「資訊管理系碩士班」。
【指導教授確認】
- 說 明:本系研究生須於入學第一學年一月底前擇定論文指導教授,並填寫「碩士論文指導教授確認申請表」繳交至系辦。
- 檢附文件:碩士論文指導教授確認申請表1份。
- 參考辦法:本系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
【計畫書審查及論文原創性比對】
- 說 明:本系研究生須於學位考試排定日期至少三個月前繳交「論文計畫書審查表」及「論文原創性相似度比對暨專業度符合檢核表」至系辦。
- 檢附文件:碩士論文計畫書審查表2份(指導教授外至少兩名相關領域委員進行書審)、論文原創性比對暨專業符合檢核表 1份(須附校方提供之比對工具檢測報告電子檔及紙本)。
- 參考辦法:本系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
【學位考試申請】
- 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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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
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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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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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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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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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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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證書
領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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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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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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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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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典禮當日~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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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論文計畫書審查表」及「論文原創性相似度比對暨專業度符合檢核表」須經本系「論文學術審查委員會」決議通過,使得提學位考試申請,並於學位考試排定日期三週前備妥「下方所需文件」,即完成學位考試申請程序。
- 檢附文件: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1份、碩士論文口試申請表1份、歷年成績表1份(逕向註冊組申請)、碩士學位考試申請學分核對表1份、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修課證明。
- 參考辦法: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本校學生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本系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碩士班申請學位考試暨畢業證書領取時間表。
【學位考試】
- 說 明:試前,備妥「下方所需文件」並向系辦領取「考試委員聘書、領據」;試後,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考試評分表、考試成績總表」繳交系辦,統一呈送系主任。
- 檢附文件:碩士學位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1份、碩士學位考試成績總表1份、碩士學位考試評分表3份 (含指導教授,依口試委員人數繳交份數)。
- 參考辦法: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本系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
【碩士論文格式】
- 參考文件:論文封面顏色規定、論文格式、論文編排樣式、論文繳交流程。
- 來 源:教務處註冊組公告之碩士論文格式、圖書館碩士論文系統。
【論文精、平裝本準備數量建議】
- 考試委員:平裝本一冊 (此為建議請與委員確認)。
- 指導教授:精裝本一冊 (此為建議請與教授確認)。
- 系 內:精裝本一冊 (系內規定)。
- 圖 書 館:精裝及平裝各一冊 (校內規定)。
【離校手續】
- 系 內:與指導教授完成財產點交,繳交論文精裝本1冊、研究生著作光碟1份、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1份(電子檔)。
- 檢附文件:二吋脫帽碩士照、學生證、印章、碩士班畢業離校手續單1份、國家圖書館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