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112 年1 月12 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其涉及大專校院相關條文包含 學校全面禁菸、提升禁菸年齡至20歲等。 本校配合法令及教育部指示即日起廢除校園吸菸區。 ◎即日起校園內全面禁菸(含電子煙及加熱菸...等)。 ◎20歲以下違規吸菸將接受至少2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 ◎禁菸場所違規吸菸,可處新台幣2,000元-10,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