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薈萃教室借用申請

☆★兼任教師申請教師證書★☆

☆★兼任教師申請教師證書★☆

各位老師您好

兼任教師申請教師證書

請確認是否符合 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 之申請資格與規定事項。

【請先向通識教育中心主管報備並取得同意】

【辦理期間:每學期-期中考試左右】【並請確認下一學期仍會排課】

1.兼任教師送審申請表

明新科技大學>行政單位>人資源處>下載專區>教師升等、送審>送審(新聘專任/專案教師/兼任教師)

2.教學評量成績

教職員資訊服務系統 http://sss.must.edu.tw/teachinfo/ >教師授課資訊>期末教師教學評量查詢

3.教師資格審查意見表

明新科技大學>行政單位>人力資源處>下載專區>教師升等、送審>送審(新聘專任/專案教師/兼任教師)>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請選擇適合對應類別)

4.教育部「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請先上學審會( https://www.schprs.edu.tw/wSite/Control?function=IndexPage )

請先申請『註冊』,待本校人力資源處同意註冊後,老師會收到同意MAIL(但不會馬上收到),再點選其中連結後進行資料建檔後進行傳送。

註:學審會填寫請詳「教育部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操作說明」。


提醒:

填寫英文姓名要與護照同,另英文名與名之間請加「-」。

審查類別:選「文憑送審」

新聘或升等:選「新聘」

現職與經歷:請於第一筆加上「明新科技大學」「助理教授/講師」「兼任」

送審代表成就:請填寫碩/博士論文相關資料

 

5.送審相關資料:

學位論文(平裝本)5份、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1份(需畢業學校蓋『與正本相符』章)、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明新科技大學聘書影本 (含現職聘書及歷學期聘書)各1份、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外審版」「送教育部版』各5份、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專職證明書(如學生請影印學生證)、

二吋相片4張 

 

提醒:上列表單以人力資源處最新公佈版本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