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師申請教師證書★☆
☆★兼任教師申請教師證書★☆
各位老師您好
兼任教師申請教師證書
請確認是否符合 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 之申請資格與規定事項。
【請先向通識教育中心主管報備並取得同意】
【辦理期間:每學期-期中考試左右】【並請確認下一學期仍會排課】
1.兼任教師送審申請表
明新科技大學>行政單位>人力資源處>下載專區>教師升等、送審>送審(新聘專任/專案教師/兼任教師)
2.教學評量成績
教職員資訊服務系統 http://sss.must.edu.tw/teachinfo/ >教師授課資訊>期末教師教學評量查詢
3.教師資格審查意見表
明新科技大學>行政單位>人力資源處>下載專區>教師升等、送審>送審(新聘專任/專案教師/兼任教師)>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請選擇適合對應類別)
4.教育部「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請先上學審會( https://www.schprs.edu.tw/wSite/Control?function=IndexPage )
請先申請『註冊』,待本校人力資源處同意註冊後,老師會收到同意MAIL(但不會馬上收到),再點選其中連結後進行資料建檔後進行傳送。
註:學審會填寫請詳「教育部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操作說明」。
提醒:
填寫英文姓名要與護照同,另英文名與名之間請加「-」。
審查類別:選「文憑送審」
新聘或升等:選「新聘」
現職與經歷:請於第一筆加上「明新科技大學」「助理教授/講師」「兼任」
送審代表成就:請填寫碩/博士論文相關資料
5.送審相關資料:
學位論文(平裝本)5份、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1份(需畢業學校蓋『與正本相符』章)、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明新科技大學聘書影本 (含現職聘書及歷學期聘書)各1份、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外審版」「送教育部版』各5份、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專職證明書(如學生請影印學生證)、
二吋相片4張
提醒:上列表單以人力資源處最新公佈版本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