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進修部-品學兼優申請公告
2025/09/17
以下說明本學期申請「品學兼優學金」事項:
一、申請資格:
1.113學年度第2學期(113-2)學業成績 85 分以上,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體育成績 70 分以上或准予抵免,且所修科目均及格。
2.各班同儕依熱心、人緣、公益服務票選之前10名同學,且獲導師推薦者。
二、學生申請期限及相關申請表單:
1.學生申請期限:自114年09月08日起至114年09月29日前中午,將以下相關申請表格送交導師,以利系上進行評核作業,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棄權論。
2.相關申請表格如下:
(1)明新科技大學進修學生品學兼優評量表一份(附件二)
(2)明新科技大學進修師長推薦表二份(附件三)
(3)明新科技大學進修學生自述表一份(附件四)
(4)明新科技大學進修學生同儕票選統計表一份(附件五)
以下說明本學期申請「服務獎學金」事項:
一、請各班導師填寫「服務獎學金導師推薦表」(詳附件二),推薦本學期熱心班務的同學,交由各系評選。
二、「服務獎學金」為鼓勵熱心班務的學生,請勿與前三名、本學期品學兼優獎得獎者重複推薦以及在營專班的學生無法領取校內獎助學金,可參閱114-1品學兼優獎推薦名單內人選挑選除去前四名次可大幅迴避重複領獎事件發生(懇請系上在推選時留意是否為在營專班學生)。
三、各系繳送評核資料至進修學務組:
1.收件日期:114年09月29日中午截止收,以利本組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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